发布日期:2023-10-26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打印本页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围绕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痛点难点靶向施策,确定清晰目标、完善政策体系、推出创新举措,全面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生态,从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等四大方面,制定了21条政策举措。重点解决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引领示范不强、评价机制不完善、使用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老问题。
《实施意见》将着力强引领、筑根基,建生态、提质量,建机制、增效能,巩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发展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建成以学生学徒、技培生等政策为根部,以“新八级工”、企业自主评价等政策为腰部,以中华技能大奖、首席技师等政策为顶部的“广东技能树”,开创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工作崭新局面。文件主要内容包括6个部分:一是强化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提出要加强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发挥领军人才引领作用、提升领军人才待遇水平。二是筑牢产业技能根基,明确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强化职业院校基础作用,要不断创新中国特色学徒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三是建设高水平技能生态,探索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机制、建设技能生态链、培育技能生态区。四是深化多元化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评价方式、加强评价监管、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五是营造技能人才乐业氛围,不断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高技能人才引进交流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六是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工作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将近年来广东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行之有效的探索和特色做法纳入文件内容,着力优化政策设计,创新制度和培养模式,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展现领军人才引领示范新作为。文件要求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每年评聘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进一步强化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技能攻关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文件提出要支持领军人才及团队参与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文件明确要提升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将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鼓励企业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待遇,领军人才按照属地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待遇。二是建设高水平技能生态,培育技能促进产业发展新动能。文件提出在广东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出政策、出资金、出管理,建立以产业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学生和教学资源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融合发展技能生态机制;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聚集上下游企业、院校、评价机构组建技能生态链,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在此基础上培育兼具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技能生态区。三是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创新人力资源供给新模式。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鼓励企业依托技术技能岗位开展学徒制培养。支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吸纳毕业学年学生创新开展学生学徒培养,由技能生态链企业与学徒双方签订学生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生学徒在学徒工管理阶段,学徒培训、岗位历练、班别调配、岗位配置、工伤保护等比照企业同类正式员工一体化管理,确立学生学徒培养结束后面向技能生态链企业实现就业的目标导向。四是深化多元化评价机制改革,释放技能人才制度新活力。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文件明确经备案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可按照企业技能人才规划和发展需要,对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自主对各等级直接认定,不受逐级评价的限制,认定工作采取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等方式进行。文件提出要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体系。